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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黑化的大小姐 人算不如天算。(2 / 10)

他这情况,还真的不好办,毕竟他出轨的证据都是现成的,就是到了法庭上,法官也不会支持他。

除非能证明,祈母也是过错方。

祈父还真的是心动来着,不过想到女儿,再加上他骨子里还有些大男子主义,他可以出轨,却不能戴绿帽子,所以没答应。

再加上心灰意冷的祈母,也不想和祈父在纠缠下去,主动的退了一步。不动产之类就按照他们先前说好的分,至于连锁酒店股份的话,属于她的那一份,可以写在女儿宝瑶的名下。

祈父想了想,到底是也是他疼爱了二十年的女儿,如今他虽然得偿所愿的有了儿子,但儿子还没出生,他的年纪也不小了,未来是个什么样子?还真的不好说,倒不如用这个先稳住女儿。

来日说不定还能给儿子找个帮手,暂时的守住家业。

也就答应了。

却没想到,人算不如天,他这里前脚才和祈母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证都还没领到手里,他就在去民政局的路上,出了车祸。

都没等到救护车来,人就没了。

谁见了不说一句报应。

本来挺好,祈母更是干脆的,连夜把祈父的尸体给火化了。

至于为什么?自然是因为防着常莹莹过来分遗产。

只是她到底没有防住。

常莹莹知道祈父死了,自然难过的很,当然,她难过的是自己的富贵荣华飞了。如今祈父的尸体也被祈母火化了,她没办法做DNA,不能证明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祈父的。

也就没办法利用孩子,分祈父的遗产。

常莹莹一个二十出头年轻貌美的女孩儿,之所以会跟着祈父这种五十多岁,还有这啤酒肚的老男人,自然是为了他的钱。

总不能是为真爱吧。

在祈父的葬礼上,她就大闹了一通,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之后更是请了律师,想要通过法律为自己争取她该有的权益,法律有一条很恶心人的规定,那就是私生子和婚生子享受同样的权益。

这也是常莹莹的底气,只要她能证明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就是祈父的,遗产,她自然也有份儿。

不过祈父死了,他的尸体也被祈母火化了。

想要证明,可不是一件容易得事情。

但最后她还是成功了,不是因为她多厉害,而是请了一个好律师,叶明轩。

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

这个世界是由一本职场甜宠文演变而来的,

女主江揽星是初入职场的实习律师,在男主叶明轩所在的君恒律所做实习生,她虽然是实习律师,但绝对不是那种莽莽撞撞的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在校的时候就是十分优秀的学生,能进到君恒律所,也是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素养。

才成为叶明轩手下的实习律师。

而她接触的第一个案子,就是这个案子,帮常莹莹争取到属于她自己的权益。

而刚初出茅庐的江揽星,却是十分不齿常莹莹的所作所为,这让她说话的时候,不免带了些私人情绪,也是因此和叶明轩产生了巨大的矛盾。

但过程虽然痛苦,挣扎,甚至还不被人理解,不过江揽星还是拿出了自己的职业素养,帮常莹莹赢得了官司,为她争取了她在法律上该享受的权益。也赢下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第一场官司,并且通过这桩官司,让她明白一个道理。

职场上,她身为律师要做的就是帮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就像是医生一样,站在手术台上,不管这个病人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她要做的只是救死扶伤。

之后又经过了几个案子的锻炼,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律师,和男主叶明轩也是在相处的过程中。

从最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的惺惺相惜,到最后相爱。

最后携手修成正果,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不过在修成正果之前,总是要有一些波折,而祈宝瑶就是他们要经历的波折之一。

因为父亲的遗产被小三分走了好大一笔,祈宝瑶不但恨小三,恨帮忙做亲权签定的爷爷,更恨帮常莹莹打官司的无良律师。

这些人都在她的报复范围之内,尤其是在判决下来的那天,祈母因为输了官司,精神恍惚之下,从楼梯上直接滚落下来,成了植物人。

经历了这些事的祈宝瑶,迅速的长大成人不说,还黑化了。

过后,

不管是小三常莹莹还是祈爷爷亦或者是叶明轩江揽星,都在她的报复名单上。

常莹莹虽然拿到了钱,不过她名声尽毁不说,后来更是却被人骗财骗色,本人也被骗到国外,受尽磋磨,人被救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成人样了,成了一个疯子。祈爷爷的话,不是爱孙子吗?

在对方临死之前,她刻意做了假的亲子鉴定,拿给祈爷爷看,告诉他,他心心念念的孙子,不过是别人的野种,让祈爷爷死不瞑目。

至于孩子的话,算是结局最好的,被送到了一个十八线小县城的孤儿院。

她做这一切本来挺顺利。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得上是天命之女,不过却在对叶明轩和江揽星下手的时候,碰了钉子,虽然一度也给男女主找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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