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其他类型>我在八零靠脑洞破案[刑侦]> 20. 提篮中的碎尸(七) 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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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提篮中的碎尸(七) 屠宰场(1 / 2)

走了不到十分钟, 秦简便到家了。

罗昊的家也并不远,也大概是十分钟左右的脚程。

秦简到家便洗洗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还是等明天睡醒了再捋吧, 毕竟休息才是第一位的,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

一夜无话。

凌晨四点, 秦简被闹钟叫醒,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伸手拉开窗帘, 外面的天还是黑的。

她麻利地洗漱换衣服,又光速把昨天半夜就扔进洗衣机里洗的衣服给晾了, 她甚至都来不及抖两下,可想而知,等衣服晾干了,必然是皱巴巴的。

她又没有时间熨, 所以, 她再穿上的时候, 估计就只能靠体温和汗把衣服熨平了。

果然, 小说里描写的刑警,俊男靓女,衣冠楚楚, 都是骗人的。

艺术并非现实, 现实中的刑警, 在高强度的工作下, 别的局的情况她不知道,但是他们局,真是一个个要多邋遢有多邋遢啊!

四点半,集合地。

秦简和一堆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比起来, 也算是衣冠楚楚了。

她从家里拎了不少面包牛奶,分给大家。

可以预见,这一个个哈气连天,甚至有的一看就是连脸都没来得及洗的男人,一定是想不起来给自己带早饭的。

这个时间,买也没处买,总要有人张罗吧!

否则,他们就可能一直饿着肚子,忙到行动结束了。

她觉得,这帮人的胃就是这么给折腾差的,时间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还是得注意养生的。

秦简分面包牛奶的功夫,罗昊也到了,他后面还跟着五个人和五条狗。

罗昊走近了,展开地图道:“我这里一共圈定了五个片区,你们四个负责这几个相对面积小的,秦简跟我,去城南,现在就开始行动,抓紧时间,咱们中午局里汇合。”

五路并发,哪怕是其中有一路提前有了收获,也无法联系到另外四路,无形之间,浪费了多少警力啊!

不过,这也是这个年代的刑侦工作,必然要面对的困难。

这个年代,移动通讯工具尚未普及,手机那是刚刚引入国内的新鲜玩意,价格贵的能让人惊掉下巴,普通工薪阶层,谁买得起来呀,别说自己买不起了,局里的领导也配不起啊!

刘局最多也就是刚配上了bp机而已,至于他们刑侦支队,上到队长,下到最新的侦查员秦简,近距离的联络基本靠吼,或者靠跑腿通知,一定距离范围的配合行动也可以靠对讲机,不过,一旦超过了对讲机的工作距离,比如现在,跨区域的行动,五路并发,联络上,自然受限,浪费警力,无可避免。

罗昊和秦简这一路因为有吉普车的辅助,他们负责的片区是最大的。

罗昊启动了吉普车,秦简依旧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坐了一人一狗。

这个带犬民警名叫孙宁,他的狗名叫小安。

小安乖巧地坐着,因为天气热,它的舌头是一直伸着的,它的舌头粉嫩,眼神炯炯,膘肥体壮,皮毛油亮,一看便被喂养得极好。

秦简一直回头看小安,想摸摸小安的狗头,罗昊侧目瞧了她一眼,随口问道:“喜欢狗?”

“嗯。”秦简点头,罗昊却没有下文了。

秦简也不在意,继续看小安,然后问孙宁,他和小安要不要吃东西。

孙宁本想拒绝秦简,不过罗昊却说,“这么早,他和小安肯定来不及吃饭啊,咱们都抓紧时间吃的,免得一会没劲了。”

有了罗昊的话,孙宁便没有拒绝秦简,拿了面包牛奶,秦简也给罗昊撕开了一个面包,自己也老老实实坐正,吃了起来。

城南距离市局并不近,罗昊开车速度不慢,也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

几人下车,孙宁牵着小安,开始一条街一条街地排查。

据孙宁所说,小安经过训练后,对人血的味道极为敏感。

比如,用几个碗,混合着猪血鸡血等,在其中的一个碗里混入少量的人血,他便能准确地找出。

再比如,将人血稀释数十倍,倒入泥土中,48小时之内他也能够准备地找到这块泥土。

秦简心道:这不就是后世警犬队训练出来的血迹犬嘛!

后世,警犬的训练更为科学,分类也更为细化。

她曾听说,专业的血迹犬,别说将人血稀释数十倍了,就是百倍千倍,也是能够追踪到痕迹的。

如今这个案子,这么大量的血水,想必他们只是遛遛狗,小安便能闻出来吧!

事实证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们遛了一个上午的狗,几乎把城南都转遍了,小安都没有叫过哪怕一声。

秦简心道:想必案发现场不在城南,其他人应该会有收获吧!

赶回局里,几人先去食堂填肚子,在食堂,他们遇到了两路人马,从脸上就能够看出来,这两路人马也并无斩获啊!

希望只在最后两路人马身上了,然而,注定要让秦简失望了。

她有些气馁,不过罗昊却是神色如常。

多年办案,他徒劳了太多次了,已经麻木了,“很显然,凶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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