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瞧见江允扶着门框,虚弱的靠在上面,面色惨白。
因为突然下床走动,导致额头渗出一层冷汗,嘴唇苍白无力。
董晓晓急忙走了过去,开口说道:
“江大哥,你怎么起来了?你现在这个情况就应该好好的躺在家里,不能轻易乱走乱动。”
说着,搀扶着人往屋里走。
江允牵强的扯了扯嘴角,语气虚弱:
“你喊我一声江大哥可不敢当,我的头头可是秦大哥呢,我还得喊你一声嫂子!
这不,我刚醒来,躺在床上闲不住,想出来瞧瞧。”
体内还传来密密麻麻的刺痛感,如同万千蚂蚁在身上攀爬啃咬,痛得直冒冷汗。
董晓晓嘴角一抽,没想到老公在部队的地位还挺高的,就连他们的队长都得尊称一声老公为大哥呢。
董晓晓把人搀扶进了房间,并且替江允把了把脉,脉搏暂时稳定,并无异常。
“体内的银针我全都排了出来,但是经脉受损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你就好好的住在秦家,哪也不用去,他们已经交了伙食费和住宿费,等完成任务就过来接你!”
董晓晓弯腰,给江允倒了一杯茶。
“谢谢。”
江允接了过来,抿了一口热茶。
“谁知那些歹徒如此歹毒!”
不小心落到了他们的手里,一根接一根的银针从手腕处钻进去,没喘一口气,都觉得心肺痛。
原本以为必死无疑,却不曾想还捡回来了一条性命。
那时的痛苦他还历历在目。
董晓晓司空见惯,淡定自若的坐在了椅子上。
“都是一群亡命之徒,干的自然是拼命的勾搭,若是不心肠歹毒,又怎能称作是亡命之徒呢!”
江允笑了笑:
“嫂子说的也是,我先前那句岂不是废话。”
那些亡命之徒,都敢用热水烫死刚出生的孩子,更别说让针入体内的这种事情了。
两人聊了许多。
江允不得不佩服董晓晓的见多识广,而且有许多都看得开,还分析的头头是道,甚至给他想不通的地方,全都给分析了个遍。
“没想到嫂子如此学识渊博!真不愧是京城来的知青。”
说实话,在这个年代,一个女人能有这一番见解,已然不错。
他本就是京城人,却因为执行任务,流落至此。
他在京城中还从未见过哪家千金,懂得这么多。
董晓晓笑了笑,谦虚的说道:
“哪里的话?”
和军人们聊天,就是舒坦。
“嫂子,我能方便问一嘴吗?”
董晓晓动作一顿,开口说道:
“你说!”
“不知道嫂子是京城的哪户千金?不瞒您说,我也是京城人士,说不定还认识呢。”
在进部队之前,他可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京城人脉关系。
想着江允是秦树的部队兄弟,董晓晓也不担心,江允会对自己造成不利,在原主的记忆中提取到了有关于董家的一些讯息,脱口而出:
“我妈是弘扬机械厂的车间主任,至于我爸,开了一家公司,名为董氏服装!”
在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原主爸妈对原主并不好,他们所有的宠爱全都给了那个异父异母所收养而来的妹妹。
这个亲女儿反倒是成了家中的污点,备受三名哥哥嫌弃,还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唾弃。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那个养女呢!
为了不让养女在乡下来吃苦,甚至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给原主做思想工作,为的就是让原主代替那所谓的妹妹下乡建设农村。
美名其曰,妹妹从小身子骨就不好,一直都被药吊着那口气,在乡下的恶劣环境下可能生存不来,所以就只能让它这个做姐姐的下乡去受苦了。
光是想到这一点,董晓晓就觉得一阵无语。
要不是那个养女一直针对原主,她差点就信了,养女真的是体弱多病,实际上养女的身体比谁都还要正常,不过是装病罢了。
光是这样想想都觉得头疼,这样的家人简直不配。
她宁愿这一辈子都待在这深山老林,也不愿意和那个董家牵扯上半分关系。
江允心生诧异,脑海中迅速过滤掉京城的人口,确实有董晓晓口中说的这户人家。
而且还听兄弟说,董家在这几年来,在京城算是混得风生水起,虽然比不上上流社会,但也隐隐有挤上上流社会的苗头。
董家的三兄弟个个都是商业奇才,不少人都挤破头脑,想要将其归纳到自己的名下。
江允对此嗤之以鼻,想起近些年来,董家在京城中的评价,不由得笑了笑,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