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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被判五年(2 / 2)

嘴镇民政局,大概上午九点半。

另一边,王梅在公公赵丰年婆婆李秀禾的陪同之下出现在了猪嘴镇公安局。

“公安同志,我是赵家屯生产大队村民,我叫王梅。”

王梅把户口本递给一名公安。

“我要告宁城农业研究院研究员秦俊豪侵犯.......”

王梅刚向公安陈述完自己被秦俊豪侵犯的过程,赵家兄弟俩就押着秦俊豪走进了公安局办事大厅。

“公安同志,我是赵家屯生产大队村民赵大牛,旁边两位是我弟弟赵铁牛妹妹赵大花,秦俊豪是我前妹夫,他侵犯了赵家屯生产大队的王梅同志,此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可饶恕,我们兄弟三人大义灭亲将他送来公安局接受处罚。”

记录案情的公安为之一愣。

大舅哥送妹夫到派出所接受处罚,真是少见。

“你们说秦俊豪侵犯王梅同志,请问有目击证人吗?”

“有。”

赵大花率先开口。

“一六九边防部队一营营长叶北辰跟一营的几位官兵都是目击证人,若不是叶营长跟一营的几名官兵巡山及时发现,水生嫂的清白就没了。”

“水生嫂男人死得早,她孤苦伶仃地抚养孩子,已经很可怜了,秦俊豪这畜生竟然还想侵犯她,公安同志,请你们调查之后严惩秦俊豪,还水生嫂一个公道。”

当天下午,猪嘴镇公安局的两名同志就走访了一六九边防部队。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秦俊豪侵犯寡妇王梅之事罪证确凿。

第二天,猪嘴镇公安局就把秦俊豪移交给了延武县人民法院,三天后,延武县人民法院就对秦俊豪侵犯王梅一案进行了宣判。

“秦俊豪,男性,21岁,户籍宁城,1977年10月25日于赵家屯小毛沟侵犯正在地头干农活的王梅同志,一六九边防部队一营营长叶北辰极其战友巡逻经过小毛沟救下王梅同志,秦俊豪强奸未遂,依照华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力。”

法官当庭宣读完判决书,秦俊豪面如死灰,一阵头晕眼花对着地上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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