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嫂,走,把他扛着,咱们送去派出所!”虽然知道他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但沈临风为了绝对安全,还是又找来了绳子,又给他来了个五花大绑! 用力之大,他的手脚因为勒得过紧,导致已经出现了紫红色,这是因为供血不足,时间长了的话,恐怕手脚就会全都废了。 “那胖子咋整啊?”胖嫂看着趴地上虚弱到几乎翻白眼儿的胖子,就这么扔着的话,感觉于心不忍。 “没事儿,先扔这里吧,一个半死不活的胖子,不会有人偷的!”沈临风一脸无所谓。他观察过胖子的伤势,挨了一刀,不打紧。 “呸,谁管他会不会被人偷,我就是担心,他万一失血过多了咋整?”终究是一个被窝里睡觉的两口子,关键时刻,还得是媳妇挂念着老公。 “不用管,皮肉伤而已,没有伤到动脉血管,血流一会儿就不流了,再者说了,他整个人三百多斤重,就咱们俩,怎么弄?还不是得找人帮忙?” 胖哥既然没有生命危险,沈临风就不想在他身上多费精力了,尽快收拾眼前的张佛头才是关键问题! 张佛头这个王八犊子,躲了多少天,自己就提心吊胆了多少日子,平时回家的时候,都不敢直接回家,每天都得在小区附近绕个十圈八圈! 今天总算是逮到了收拾他的机会,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差错!至于胖哥,反正死不了,扔这里就行! “没有,不到三百斤,才294……哎呦~”虚弱中的胖哥突然间打岔了一句,为自己的体重而正名! “有个屁的区别!你就安心的在这里先趴着吧,等我跟嫂子先把他送去派出所之后,再找人回来抬你!” 机智的沈临风找来了一根长棍,将长棍从张佛头束缚着的双手双脚间穿了过去,然后跟胖嫂一人一头,蹲下身来,一用力,就把他给抬了起来! 这种抬人的手法就是典型的“抬猪”方式,两个人一前一后,把张佛头抬出了胡同里的砖瓦废墟。 胖嫂走在前面,因为天气热的缘故,她身上穿着的是单薄偏透风的薄纱衣服,穿衣的风格“大胆且又保守”,走起路来,两个圆润的挺翘屁股扭来扭去,因为不太注重穿搭风格的缘故,走路幅度一大,都能把内衣的痕迹直接印在臀上!透着一股浓浓的成熟风情感,看得沈临风心痒痒,赶紧别过头去。 非礼勿视,这可是兄弟的女人,再看就不礼貌了! “沈临风,我求你了,当场把我弄死在这里吧……我不能去警察局啊……沈临风……我求求你了,杀了我吧……” 这是张佛头第一次求人,说软乎话,可第一次求人,竟然是求别人来杀了自己…… 此时此刻,沦为鱼肉的张佛头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嚣张劲儿,他的心里除了速死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念头了。 “现在想死?门都没有!跟我斗的时候,你应该考虑过会有今天的下场!跟我斗?你有这个资格吗?”沈临风继续杀人诛心。“你放心,你的死不会白死,将来会成为整个金牛县的一个经典传奇,让所有人知道,谁要是敢惹我沈临风,谁就是下一个张佛头!” 杀鸡儆猴,张佛头就是那只倒霉的鸡崽儿……杀一儆百,他就是那个一! “呵呵,沈临风,你也别得意,我表弟已经知道你了,我相信,他一定会替我报仇的,你的下场将会比我惨十倍!百倍!千倍!”求死不成,张佛头的语气再度变得狠厉。一定要在言语上占个便宜。 玛德,还挺沉!换了个肩膀抬的沈临风一边捏着酸疼的胳膊,一边不屑一顾地瞥他一眼。“你说的表弟,是不是天海混江龙赵大海?” “嗯?你怎么知道?”张佛头表情一愣。继而一脸的难以置信。“你是怎么知道的?” 沈临风冷冷一笑:“你在我这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我连你藏起来的老婆孩子都知道,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你指望他给你报仇,简直异想天开!” 人在天海的赵大海也是一路狠角色,单从过江龙这个外号就能听得出来,要比什么佛头之类的更霸气。 沈临风上辈子曾跟他打过一段时间的交代,虽是表兄弟,但两人的行事风格却天壤之别,张佛头这人做事不讲道义,不讲武德,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走下三滥的路线,导致其本人仇家遍天下,别说仇家想弄死他,就连背后的保护伞都想除掉他! 赵大海就不同了,虽也是打打杀杀上位,但相比之下,他的行事就做得很是面面俱到了,哪怕是当混混的时候,也从不干收保护费那种缺德事儿。 他出身于给人家看场子,当打手,一步步做大做强,出身草莽却非草莽,脑子里一直都有着转型的念头,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带着兄弟们开了一家拆迁公司,干起了拆迁发家的营生,时至今日,现在的他,手下经营着一家拆迁公司,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