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拉,汪洋还曾开过李建军的玩笑,说他是搞贪污才买下这块价值7万的黑水鬼。 沈阔当时特别留意过,心里羡慕得不行。 他还曾想。 自己要是也能带上劳力士的话,一定很有面子! “这是...” 手表拿在手中,沈阔茫然地问。 “沈叔。” 赵青峰晃了晃手腕,银色的杂牌手表闪亮亮,与沈凌瑶眼中的星光一样闪亮,“老李送我的表太重了,我手腕细,戴着不太合适,你手腕粗,正好适合。正巧你现在总出去忙碌生意,跑外需要面子,就戴着吧。我呀,还是戴瑶瑶送的这个吧,轻飘飘的,特别舒服,我很喜欢。” 话落。 沈凌瑶立刻喜悦地笑了。 可大蜜蜂说的‘喜欢’,到底是喜欢什么呀! 喜欢手表? 还是喜欢自己? (′‵) 猜到啦。 爱屋及乌。 嗯! 他一定都喜欢才对! 想到这儿,沈凌瑶一把抓住赵青峰的手腕,另一只手捏着他的脸蛋儿,像小媳妇一样嘱咐,“手表我给你定时啦,每晚十点都会响,不许晚睡知道吗?听话的话,以后奖励你瑶瑶牌美味大餐!” 说完。 她蹦跳着跑去迎接刚进门的冯妈妈,和她一起进厨房学习厨艺去了。 沈阔一脸茫然,戴也不是,不戴也不是。 “沈叔,戴着。” 赵青峰给他倒了杯酒。 “可是...” 沈阔再次看了看赵青峰的手腕,担忧地说,“我需要面子,你也需要面子,你的职位比我高,以后出席活动的话,万一被别人瞧不起怎么办?” 这就多虑了。 在普通人眼中,诸如手表、汽车、房产等,确实能在其他普通人面前彰显身份。 但赵青峰不需要。 因为别人是以带着名贵手表为荣。 而对于他。 无论多么贵重的手表,都只能以他为荣。 但这些话,没必要和老丈人说。 赵青峰只是继续劝着,“沈叔,我以后有钱再买,你别担心,你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先戴着吧。” 三番推让,这还有啥可说的了? 沈阔喜不自禁,戴在手上,爱惜地看了好几眼,藏在袖口中,生怕刮花了。 真沉,真贵,真华丽! “劳力士...” 他又一抬袖子,露出手腕,看着黑色的表盘,情不自禁地说,“都说好马配好鞍,要是把我的破车再换成S600的话,别说县城,就在省城都是超级有面子,要是厂长看见的话,非得吓死他不可!” “行。” 赵青峰一口答应下来。 “啊?” 沈阔懵了,赶紧解释到,“小峰,你可千万别误会,叔可不是管你要车,那玩意一百六十万呢,叔这不是高兴嘛,就胡说八道了!” 赵青峰当然明白老沈不是故意说出来的。 但他不管。 既然老丈人想要,那就买给他。 但不是现在。 赵青峰特别认真地说,“沈叔,你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那边彻底起飞以后,马上就提一台S600送给你。至于你的小车,就给我开吧,以后上大学也方便,还能避免炫富,真挺好的。” 买车的事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定下来了。 沈阔的心,也随之安定了一大半。 好干儿,好女婿! 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好事儿啊,竟然能摊上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婿,太他娘的幸福了! 两人正聊着时。 沈凌瑶端着一盘鸡蛋炒柿子放在了桌上。 赵青峰闻了闻,味道不错,“瑶瑶,你做的?” 沈凌瑶掐着小腰,傲娇地说,“对呀,你尝尝看,我的厨艺终于长进啦~!” 真的不错。 赵青峰尝了一口,虽然齁咸,但没焦糊。 比起上次的黑色大饼子来说,这次的鸡蛋皮软硬适中,嚼起来嘎嘣脆,有点儿意思。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赵青峰起身拍了拍沈凌瑶的肩膀。 “下次,下次更好,哼,等着吧,早晚让你吃到我亲手做的辣么大的一大桌子的美食,让你吃完了,忘也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