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曹锦瑟这样的人物,可能比普通人更容易产生认知偏差。 江辰没有调侃,笑着道了句:“送外卖月入过万的确实有,但只是比较小的部分。” 曹锦瑟点了点头,“一个月七千,在京都应该过得不太容易吧。” “肯定不宽裕,而且还得养老婆孩子,我和他聊的时候,他就是挤出时间在路边吃饭,两个馒头。” 曹锦瑟默然不语。 “我想把外卖员送餐的单价抬到10块。” 江辰平静道。 “你刚才说现在外卖员的单价是六块?”曹锦瑟确认。 “嗯。” 江辰点头。 “把单价提高到十块,也就是将外卖员的收入提高百分之四十,七千就变成一万。” 曹锦瑟边思索,边道:“就按外卖行业的从业人数为四百万算,假如你能争取到一半,两百万外卖员,你一个月需要付出的成本,就是60亿。” “这还只是外卖员这一方面的支出,不包括给商家和顾客的返利。” 按照这个思路,这场商业战争一旦打起来,一年至少得准备一千亿。 “你打算打几年?” 面对曹锦瑟的目光,江辰面不改色。 “打几年我没办法决定,我能决定的,就是直到打赢为止。” 会议室安静下来。 霸气。 实在是太霸气了。 以至于曹锦瑟一时间都似乎被这股气势震慑住,没再说话。 “我目前拿不出钱。” 寡言少语的兰佩之开口。 这话不像是替自己说的,反倒是像为曹锦瑟说的。 “不需要你们拿钱,外卖项目的全部支出,我一个人承担,只需要公司全力支持这个项目就好。” 江辰干脆道,这里的公司,指的自然是兰佩之拥有管理权的长城。 “你有什么条件?” 曹锦瑟开门见山的询问,仿佛没看出两位合作伙伴的“一唱一和”。 交情归交情。 生意归生意。 亲兄弟还得明算账。 在什么样的环境,就得扮演好称职的身份。 这么大的付出,如果没求回报,肯定天方夜谭。 江辰似乎早就打好了腹稿。 “如果这个项目失败,损失我一个人负责,如果成功,我需要提高我在公司的股份。” 这才合情合理。 “你要多少。” “五个点。” 江辰神色自若道。 长城虽然是兰佩之在管理负责,但她的股份比起在场的两人,根本不在一个层级,所以江辰的要求,对她构不成太大影响。 打个不太贴切的比方,两个大股东,有点像是她的天使投资人。 “五个点就满足了?” 曹锦瑟露出看不清心思的轻微笑容。 衣食住行,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大事。 外卖行业就是关系到四个字里的“食”,是有万亿存量的庞大市场。 “这件事,靠我一个人不可能办成,我需要公司的支持。” 江辰很有诚意。 长城的创建,几乎是他与曹锦瑟联手推动,二人出资相同,只不过因为曹锦瑟的资源条件,在后来的配股完善上,曹锦瑟的占股比例要多过江辰,是长城当之无愧的第一大股东。 当然。 超出的也不多,起码绝对不到五个点。 也就是说,假如江辰的股权提高五个点,就会超越曹锦瑟,成为长城新的最大股东。 曹锦瑟没有立即表态,面露思量。 长城的四位创始人,即使抛开在座的三位,就算金海的新一代掌门人,也都是有大格局的人物。 而且长城创立的初衷,也不是为了赚钱。 对于谁是大股东,曹锦瑟确实不怎么在乎,而且假如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就代表外卖大战的胜利。 外卖大战如果胜利,带给长城的红利,以及她们的红利,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从表面上看,她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不过看问题,不能看表象。 只要稍微有点商业头脑的人,都清楚这个方案江辰肯定是吃亏的,而自己是获利的一方。 不用花钱,也不用费力。 用坐享其成都毫不为过。 可是曹锦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