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平时都是一块一块的给,今儿怎么一百一百的给?是不是发财了?”
乞丐看着要饭碗里的红票,忍不住跟江帆套套近乎。
回到这个时代,江帆才恍然发现,街上的乞丐真的很多。
尤其是火车站、商场那边,基本上每个路口都会有一两个乞丐把守。
有的抱着孩子博眼球,还有的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博同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乞丐好像就突然消失了。
不过,江帆从来不会给这两者钱。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抱着孩子的乞丐,抱着的可能是偷来的孩子;那些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也都是假冒的,他们实际上将自己的手脚绑在了衣服里。
他要是给了这群人钱,那不是助纣为虐吗?
他更喜欢手机店不远处的这个乞丐,他四肢健全,就是看着心智不太发达。
每次路过,兜里有零钱,他都会扔给这个乞丐。
“确实发了点小财,见者有份,今天你也能吃顿好的了。”江帆开玩笑的说道。
“谢谢老板,谢谢老板。老板您人真好,您放心,这附近的乞丐我都熟,以后要是有人找您麻烦,你就报我土耗子的大名。”
江帆哭笑不得,我江帆得混到什么地步啊?还得靠你乞丐的名声庇佑?
但江帆并没有驳他的面子,而是说道:“行,我记住了。”
还不忘鼓励乞丐两句:“你再坚持坚持,再过个十几年,你就能找到工作了。”
乞丐揶揄道:“我能找到工作?算了,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我上哪找工作去?我觉得当乞丐挺好的,要是能碰见老板您这样的好人,那就更好了!”
江帆耐心的说道:“你可千万别小瞧自己,乞丐这个职业很有发展前景的。再过十几年,你们这个职业就发展成‘探店’了。”
“探店?那是啥意思?”
“就是去饭店里白吃白喝。如果老板给你钱,就算不好吃你也要说好吃,忽悠老百姓都过去吃;如果老板不给你钱,就算好吃你也要说不好吃,让老板赚不到钱。”
听到江帆的话,乞丐忍不住骂道:“这就是探店啊?咋听您一说,我感觉他们这些探店的赚的都是丧良心的钱呢?这还赶不上我们乞丐呢!”
江帆忍不住点了点头,然后又拿出一百塞进了他的碗里:“说的太对了,那些收黑钱探店的,还赶不上乞丐呢!”
随后,江帆吹着口哨,回到了店中。
方才注意到,前台上放了一个挎包,这不正是楚歌的包吗?
江帆回忆起,当时工人们来了之后就开始干活了,店内乌烟瘴气的,他们很快就来到了室外。
再然后,楚歌就被他气跑了,结果就把包落在了店里。
说真的,他现在看见楚歌就烦,看到跟楚歌有关系的东西,也烦。
所以他马上给余鹏飞打了个电话,让余鹏飞跑一趟,把包还给楚歌。
一直到余鹏飞拿着楚歌的包在饭店里找到了楚歌和陈怡曼,两人的脸上方才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因为她们俩刚走不远,就发现了楚歌的包落在了店里。
当时陈怡曼就给楚歌支招,不要回去拿,等江帆发现了,江帆肯定会主动联系她,给她送过去。
这样不就给两人增加了见面的机会吗?
结果来的不是江帆,而是余鹏飞。
楚歌忍不住问道:“余鹏飞,你说实话,江帆是不是又有喜欢的人了?”
“这怎么可能?他说了,他现在不喜欢女人。”
“噗……”正在喝可乐的陈怡曼直接喷了出来。
“你说什么?江帆出柜了?我知道了,他被我拒绝之后受刺激了,开始喜欢男人了!?”
这个消息是楚歌目前听到最好的消息,因为这证明江帆真的是爱她爱到骨子里了,才会这样。
陈怡曼也赶紧擦干嘴角的可乐,追问道:“余鹏飞,你可别胡说啊,我还从来没在现实中见过同性恋,难道江帆真的是?”
余鹏飞赶紧对着自己的脸轻轻打了两巴掌:“怪我,怪我。是我没表述清楚,他说的是他现在对女人不感兴趣!”
“这不是一个意思吗?”
“不是,不是。哎呀我操……当时帆子是咋说的来着……”
余鹏飞急的额头上直冒冷汗,仔细回忆着江帆的话:“对对,他原话是,没有心思谈恋爱,这辈子都不想结婚,他现在只想赚钱。”
两大美女长吁一口气,虽然结果听起来差不多,但表述的意思却是不一样的。
一个是不婚族,一个是同性恋……
如果江帆知道余鹏飞在外面是这么宣传他的,估计就要跟余鹏飞恩断义绝了。
这哪是同窗手足?
这分明是潘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