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妙,正该如此!”
听完韦达之言,王耀轻轻颔首。恶就是恶,无论这群囚徒事后做了什么,都无法用来弥补昔日所犯下的恶行。
该死之人就得死,这是原则底线。
将功补过?呵,无济于事。北域都护府现有的律法其实很宽容,在这般宽松的条律下都能被判处死罪的囚徒,究竟做了多少恶可想而知。
让他们这样死去,其实都算便宜他们了。至于宽赦饶恕?绝无可能!难道因为走过一次鬼门关,过去犯下的孽账就能一笔勾销了么?开什么玩笑。死囚们侥幸活过一场训练,以往被他们残害而死的无辜之人便能死而复生么?倘若真能复活,那倒是可以酌情饶他们一命。
不能复生?那还说什么,只要他们昔日犯下的那桩罪孽不能得到足够的弥补,那他们在其他方面做出再卓著的贡献都毫无意义,都换不得他们活下来。
诓他们成为众学员的训练耗材,算不上什么罪孽,跟罪大恶极之人,也无需讲究什么诚信道德。恰恰相反,要是奉行诚信在真正意义上宽赦了这些死囚,那才将是真正的不道德。
以善对善以恶对恶,当如是也。
“此法甚妙,当大力推行。”
手持望远镜,王耀一边聚
精会神的观看着学员演练突破战术,一边随口道:
“任我北域都护府再是仁政,民间再是太平无忧治安良好,但犯罪者是永远都不会少的,直接一刀斩了未免有些浪费,应该好好利用他们的剩余价值。”
“此后死罪也要进行划分,不可一概论处。似如为父报仇为母报仇,且罪人心不向邪的这一类,当被划为甲等死囚,地方官员应当尽量给予戴罪立功的机会,但是要记住,本侯说的是心不向邪,这是重点!似如妻女受辱而激动出手,也可按情况酌情划为甲等。甲等死囚将功赎罪后,当自动编入军中服役,五年后恢复自由之身,可以选择继续服役或归还籍地。”
“而因为利益冲突、口头间隙、醉酒闹事这一类冲动出手害人性命,与刚才所言的激动出手很相近,却不可相提并论。这一类的罪人划为乙等死囚,时期一至便押往菜市当众处刑,就跟以往那般。不过这一类囚徒如果能主动性的立下大功,比如交代线索、检举其他犯罪之人、交出未被查出的赃款等,也可酌情免除死罪,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乙等死囚即便功劳巨大,最低也要关押十五年。”
言至于此,王耀双眼一眯,冷冷开口道:
“接着就是丙等死囚,要想被划为这一等可不容易,强行兽欲害人性命、抢劫害人性命、勒索致人自尽等恶性犯罪,一旦被叛为死罪,就将自动划入丙等,任何人不得从中周旋。”
“丙等死囚罪无可赦,必死无疑!”
见王耀面露分毫也不收敛的杀机,其身旁两名教习神情一肃。
军武教习韦达不敢出声,低垂着脑袋一言不发。而另一名民政教习则在随身携带的小册子上快速记录着王耀这临时宣布的修正法案。
如今王耀还没有补上合适的辅佐官,他随口道出的命令一般都是由侍从即刻就去传达,不过这会有专业的民政教习就在身旁,自然也就由其代劳记录了。
“补充一下,刚才所言丙等死囚所犯罪行,包括但不限于奸淫、勒索、残杀、拐卖、抢劫。还有,倘若霸凌贫苦弱小鳏寡孤独等被告入公堂,不管那番所行罪恶再小,也将被官府记处严重警告,屡次警告后依旧再犯者,将被视为市井无赖,强制叛下死罪,划为丙等死囚。”
“再小的罪恶也是罪恶,不可让犯罪者因为每次都没达到量刑标准而仅仅是事发后赔点钱就可以逍遥法外。一罚结束不算罪消,只是记载积累起来罢……待到这
些小罪相加汇聚起来成为大罪死罪,届时便是真心悔改,回头亦无岸。”
“丙等死囚,优先羁押至官塾总院成为训练耗材,要是人数太多用不过来、距离太远运输成本过高,就押至附近军事营地及哨所,给驻军或守备军的士兵们见见血练练胆……当然不是捆绑后砍杀,给死囚们棍棒,让手持利器的士兵去跟囚徒搏杀,这套流程的细节就让地方守备府和驻军衙门自己去编,一定要利用好这些罪大恶极的死囚,见血练胆中造成一定的新兵伤亡必不可免,不要因此顾虑。”
王耀条理清晰语速极快,一般的记录文官根本无法跟上他的节奏。
好在这位民政教习也是一众教习中的佼佼者,刷刷刷的写个不停,没有半点停顿,硬是显露出一副尚有余力的气质。
“青皮无赖、纨绔衙内、富家子弟这三类出身的罪犯,一旦因恶性犯罪被叛以死刑,就当罪加一等顶格划为丁等死囚,此等死囚将在众目睽睽之下执刑,当五马分尸、碎尸万段、凌迟处死。”
说到这,对于这临时起意的刑法条款修订也算告一段落了。
王耀本想对丁等死囚除去极刑之外,再加一条诛连亲族,但这终究也只是个念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