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点一点的卖,省的一下子得钱太多,会被人盯上。”
高明程知道这些道理,但他还是一次性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在羊城久留,只要人走掉了,那就没啥事。
他会这样做,也是因为自身有底气,即使被人盯上,那也不怕。
但黄大志的身手逊色于他,自然得走更稳妥的路子。
对于这些,黄大志的确一无所知,甚至不敢故意去打听些什么,生怕被人察觉自己当初偷拿黄金的事情。
听了高明程所说的经历后,他原本一片茫然,就瞬间有方向了。
他把手表还给高明程,说道:“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拿回去吧。”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你连更贵重的黄金都送我,我送你一块手表又怎么了?你是想让我把黄金还给你?”
黄大志闻言,立即摆手解释:“不是的,不是要你还。”
把黄金给了出去,黄大志从未后悔过。
钱很好,但有些朋友更重要!
如果没有高明程,他这会儿还在军岭的田地里埋头干活呢!
家里的人老的老,病的病,生活全无一点希望。
而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我只是……反正我也不能戴……”黄大志解释着。
高明程笑道:“难道我能戴?这表昂贵,村里人没见识,是认不出来,但我哪里舍得戴着它干活?我这块我也是得先收藏着,等以后条件合适了,再拿出来戴!”
“你别看一千三很贵,等以后它的价钱更贵,你有钱都未必舍得买!先留着吧,咱们总有光明正大戴它的那一天!”
高明程的话,把黄大志说的热血澎湃起来,他重重的“嗯”了声,对未来更加的憧憬了。
话都说到这一步了,黄大志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仔细的把手表装进盒子里,然后藏在衣服内袋中,决定把东西好好的藏住。
“行了,我还有事要去办,以后咱们互通有无,有好事都别忘记对方哈!”高明程笑着,和黄大志道别,然后出了警局,前去卖货了。
他先是寻了高国兵介绍的人,拿出样货,谈妥了价钱,然后再回一趟宾馆,把货拿了过去,然后一手出货,一手收钱。
批发的利润低点,但钱就是这样,不可能都是你一个人赚的。
数着刚到手的钱,高明程的心情挺不错的,这一趟羊城之旅,不亏!
这还是他携带的货物不多,如果有一辆卡车,往羊城那么一跑,钱就跟流水似的赚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