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盛的高明程自然有了某方面的需求,甚至一度乐不思蜀,抱着年轻漂亮的老婆睡觉,难道不比一个人盘腿打坐香吗?
只是临时抱佛脚是所有人的通识,于是每当感受到危机时,高明程就会勤奋起来,开始每晚打坐调理身体,等待醒来时,再进山狂跑和练拳,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他的身体素质才会越来越好。
出拳有力,脚下生风。
翌日清晨,天色还未大亮,高明程已经醒来了。抬腕看了眼手表,五点整。
平时他一般是空腹进山练拳,不过今天他去了厨房,给自己煮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今天他要进山干一件大事,因此得吃饱喝足了才行。
凌晨五点半,天色微微亮,高明程推门而出,然后又将院子门关好。
两狗自然发现他的动静了,却在他的命令下,又返回了狗窝中。
黑暗中,两双狗眼目送着高明程离去。
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走在进山的山路上,才吃了一大碗的面条,他可不想剧烈运动,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的。
今天的他做足了准备,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一些饼干和水囊,外伤药,以及剩下的十八把飞刀。
至于手上,他没有拿枪,而是拿着那柄标枪。
主要是他的枪太次了,拿枪简直是自寻短处,改良后的鸟铳威力小,还得放一枪填装一次铅弹,有这时间,对方的子弹早已经砰砰砰的打到身上来了!
标枪就不同了,既可以远程投射攻击,又可以近身作战。
当他的身影隐入山林中,东方鱼白,天色一点点的变亮了。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的性格少了几分冲动,多了几分沉稳,要是搁在前世,他有这武力值,又被人挑衅,那么二话不说就是干!
但如今的他会深思熟虑,会做出理智的取舍,所以该战时,他战,该忍时他忍。
昨天他没有进山,不是没想好,也不是害怕,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走人的机会。
倘若今天他进山,发现那伙人依旧在山中寻找他,并且试图杀死他的话,那么他就要把那些人全部都留在这座大山里了!
在这个年代,往山里钻的人不少,死在山里的人亦不少。
他心意已定,快速的迈动步伐,如鹰般的眼神迅速的搜查着山中的动静。
PS:解释一下,我个人喜欢看打斗,再加上听老人说以前有人犯事了,就往山里藏,因此不知不觉就写了这种内容了。但是看反馈,似乎有些读者并不喜欢,我是不是节奏偏了?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我的心态是《这作者很听劝,新书万定了》
如果不喜欢这种剧情,写完这个后,我就尽量不写了,可以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