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