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晃动着手里的红酒杯,脸颊因为酒精的缘故浮现出一丝丝红晕。 易飞扬的辱骂并没有让老头觉得很生气,后者反而喜笑颜开:“这算是失败者最后的挣扎吗?” 路易斯喝了口酒继续说道:“如果是香槟就更好了。”老头干完了这杯红酒,把空酒杯摔在地上,“齐海的人也不过如此嘛。” 易飞扬淡淡地望着海面,丝毫没把老头放在眼里: “路易斯先生还是少喝点酒吧,听说您的器官又开始衰竭了。” 路易斯也不气恼,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年轻人放心,我是死不掉的,我是上帝的选民。我会让你们看着我掌握那个东西,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 易飞扬淡淡地说道:“您应该直接杀了我的。” 路易斯点点头: “的确,自从齐海身边有了你,我的计划困难了许多,直接做掉你们确实是我最开始的想法。” 路易斯撑了个懒腰: “但当我得到那东西时我又不想这么做了,我开始有些理解电影里那些反派在抓到主角时为什么会不断嘲讽主角。” “比起一个人享受成功,让敌人看着自己成功不是更令人兴奋吗?” 路易斯开心得眼睛都要凸出来了,像一个从来没吃过饭的乞丐看到满汉全席一样,眼神里尽是贪婪与满足。 易飞扬这个时候才转过头,淡淡地望向路易斯。 “一般在电视剧里,这样做的反派往往会被主角反杀。” 路易斯听到这话,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每笑一声都像来自地狱的恶鬼,让我觉着头皮发麻。 路易斯对着易飞扬响亮地鼓了几声掌:“年轻人就是自信啊,想当年我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浮躁轻狂。” 老头从躺椅上坐了起来:“不过你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主角呢?三四十年前我就应该死了,上帝给了我机会让我活到现在,我花了这么多年的时间,找到了站在上帝身边的机会。” “你放心,你会死的,你的死将成为我得到成仙后第一个祭品。” 老头这话一说完,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脑海里尽是海盗洗劫商船后把商客丢进海里喂鲨鱼的场景。 易飞扬淡淡地说道: “您的年少轻狂指的是十五岁强暴自己的母亲,十六岁奸杀自己的两位姐姐,败光父亲的所有财产嘛?” 易飞扬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您年轻时候的事迹确实不凡呀!十八岁后在美国西部和牛场老总女儿结婚,用了半年就霸占了老丈人的财产,然后在家暴过程中失手打死了自己的妻子吗?” 老头挑了挑眉头,饶有兴致地看着易飞扬。 后者继续说道:“约翰.路易斯,上世纪美国西部的杀人犯,奸杀西部二十七位姑娘后逃到纽约州取了证券公司老总的女儿开始经商,两年后亲手做掉了妻子全家。” “之后的一段岁月里,你又是贩卖人口,又是走私文物,这期间您似乎还在继续做着自己奸杀女性的老本行,只是之后几年身体不行,老本行干不动了吧。” 易飞扬讲的应该是路易斯年轻时候的生平事迹,他从来没有和我讲过这些,当我听完这些概述的时候,只觉得头皮发麻。 以前看刑侦小说里那些变态杀人凶手此时此刻正坐在我面前。 如果易飞扬说的是真的,那老头早就该下地狱了,年过四五十就开始器官衰竭,在自己家财万贯的时候被宣判死亡才是这种人最好的归宿。 可是,这样的一个恶魔竟然还活着,照现在的情况下来说,他可能会活得更久。 易飞扬的语气尽是轻蔑与不屑,路易斯笑着听完这些没有吭声,反倒是他身边的金发中年男人有些忍不住,一个劲叫易飞扬住口。 易飞扬淡淡一笑,两手插兜: “史蒂芬.路易斯,您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吧。路易斯先生这些年来唯一的孩子,是他跟妓女的意外产物。你厌倦自己是娼妓的孩子,十六岁的时候亲手掐死了自己的母亲。” 易飞扬顿了顿,脸上浮现出一个笑容: “哦,根据警方的消息,您似乎对尸体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后来的岁月里,你也做起了你父亲的老本行。” 史蒂芬脸上尽是惊愕的表情,似乎这是第一次有人说起他的往事。 “你们这种恶魔我真的,艾玛!”易飞扬做了个反胃的表情,“怎么会觉得是上帝的选民。” 史蒂芬脸上青筋暴起,似乎想开口回怼,路易斯则伸手打断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