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一个层面上。 他们可是大明九边十三镇的精锐部队啊。 除了辽东军,就算是杨国柱的人,放在他们面前,王涛也是不服的。 可郑楚这些兄弟,只是商队的护卫,连正是的民团都不算,怎么偏偏自己的人,就不如人家呢。 小校心神一颤,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挨批了,当下也放慢了脚步,吞了一口口水,放慢了语气:“不,不是没有,是,是打中了三头。” “什么,打,打中了三头。”王涛的心脉加速,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将信将疑的加快速度,朝着前方赶去,另外一名大同士兵,拖住了一只露腿,很是吃力,脸上却笑开了花:“将军,好大的一头鹿啊,那边,那边还有两头。” 入眼处,一头带着鹿角的雄鹿,躺在小溪边上,血水已经染红了溪水。 王涛敏锐眼神,很快就发现,中弹在脖子和心脏部位。 距离雄鹿七八步外,还有两头更小一些的鹿,全是命中心脏和脖子。 “元华,这些物就交给你了,我和王将军再到前头去看看,还有没有收获。”郑楚用脚踢了踢最近的一头鹿,满意的点点头,将叶元华招了过来。 叶元华是山东登州人,在没有加入鱼鹰时,是一名出色的手,本来靠着一身本事,即便是灾荒之年,也不至于饿死。 只是,这世道,硬是将他逼得亡命天涯。 最终,被唐学志收留,后来随着郑楚辗转到了京城。 杀鹿也是个技术活,在郑楚说话时,叶元华已经从腰间解下了剔骨刀。 “嘿嘿,小事,给俺留下两个兄弟就成。” 两名兄弟放下兵器过来帮忙。 只见叶元华一把短刀,在物的皮肤上,飞快的游刃着,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口子。 然后,他轻轻地扒开表层的鹿皮。 哗啦! 两下就将整张皮撕了下来。 精湛的刀法,不多时,一只百十斤的鹿,就被他弄得骨肉分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