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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狂悖之人(2 / 2)

叶琛忍不住摇了摇头,人啊,有几个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呢。

“爹,只是考中了清风书院,值得那帮子人那么兴奋吗?”

小壮牵着来福,一脸疑惑的问道。

叶琛干笑道:“当然值得高兴了,进入了清风书院,就相当于拿到了做官的门票,他们的家业也终于有人可以继承了,你说他们能不高兴吗?”

小壮抬着头说道:“我听温华表哥说,去清风书院不是本事,去国子监,去翰林院才是真好汉呢。爹,到时候我要是成了,你岂不是也要开心的不行。”

“还有,将来我是去翰林院好,还是去国子监好呀,我好纠结。”

叶琛摸着小壮的脑袋说道:“那是自然,别说是进国子监,你就是那个秀才,爹就给你在村口摆上一百个震天雷,给你放一天。”

小壮得意道:“嘿嘿嘿,爹,我都进国子监了,肯定不用您摆震天雷了,得让村里给我摆,算了,也别摆震天雷了,让村里的小娘子们,穿着新衣服,在社戏台上,给我跳胡旋舞也成。”

叶琛顿时皱眉,天杀的卢照凌,他真该死啊。

就在叶琛跟儿子互动,回家喝口水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新的声音。

“温华同学在吗?”

“温华!温华!”

叶琛朝门外走去,大壮提着棍子,一脸警惕的看着来者,尽是奢华服饰,“站住,你们是谁?”

起先父亲跟卢照凌交谈,大壮还不信,没想到这麻烦这么快就登门了。

“你去玩去吧。”叶琛拍了拍小壮的脑袋,皱着眉头走出了小院。

即便是卢照凌和孙望峰这样的豪门子弟,没有经过叶琛的允许,都不会进门,可是他听着大壮的声音,好像是起了冲突。

“我们是来寻温童生的,你是什么东西,还不速速去禀告。”

一个身穿丝绸锦袍的男子指着大壮喝道。

“对对对,一个农夫也敢挡我等去路,你莫不是想死了不成?”

“……”

叶琛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大壮满头大汗的往后退,就干咳了一声。

“汝又是谁?”

锦袍男子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叶琛。

叶琛看着眼前几人,年龄稍微大一些的,两鬓都有些白发了,可依然是一副轻狂的模样。

“这话似乎该我问你们吧?”叶琛恼火道:“你们扰我家宅安宁,莫非不怕我放狗?”

那锦袍男子,甚至用鼻孔去看叶琛,“我等乃是北海县的学子,你又是何人?”

科举还真的挺不容易的。

人们都戏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没想到这玩意是真的。

不过您都一把年纪成这样了,怎么还用鼻孔看人啊。

叶琛觉得这帮子家伙,大概是看到温华教授的弟子竟然能考中清风书院,觉得大家可以攀攀关系,或者有其他企图,所以得到消息后,立刻赶来了。

温华年少成名,以童生的身份教授弟子,就能考中清风书院。

这种能力是真的不一般。

有些人活了一把年纪,自己科举无望,便将希望寄托于子女身上。

像是温华这种又有学识,又能传道受业的人,便是极其值得拉拢的了。

果然啊,人是一种喜欢钻营,投机取巧的生物,温华所面临的,似乎才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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