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的味道,让人头皮发麻。
孙可望已经呆住了,自从起兵以来,他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形。这可是烈火,周围还是榆树林,这简直就是一片绝地啊。
“啊.....”水火无情,从来不会因为生灵而止步,转眼间,大火已经蔓延过来,冲在最前边的人来不及反应,瞬间便被火苗吞噬。一名农民军汉子大声惨叫着,希望同伴能救救自己,可是这个时候自顾不暇,谁还有心思救人。
咔嚓,一棵古老的榆树经受不住烈火灼烧,呻吟一声倒了下来,旁边几名农民军士兵骇然的躲避,可还是有两个人被压在下边。火苗蹿上来,瞬间将他们包裹了起来。
在大伙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卑微的如同蝼蚁。许多人已经慌了,他们可以跟官兵拼命,甚至可以从冰河中游过,可是面对大火,他们一点对抗的勇气都没有。
“逃啊.....快逃啊......”一名农民军士兵在地上艰难的趴着,双手想抓点什么,却抓到两把炙热焦黑的热土,他的身上燃着火,像一条蠕动的火兽。衣服被烧化,贴着皮肉,整个后背变得焦黑起伏,红色的血肉也露了出来,看上去是那么的恐怖。
逃吧,再不逃,全都要被烧死在这里。许多人掉过头,拼命地跑,孙可望想拦都拦不住。
烈火熊熊,南风阵阵,顺风逃,活下来的希望非常小。火追不上,光产生的黑烟就能把人熏的窒息,甚至失去方向感。孙可望和刘文秀控制不住各部人马,他们只能带着自己的亲信逆风而上。过了风口,闯过火势燃烧最密集的地方,就有逃出去的可能。顺风跑,孙可望没这么蠢,就算侥幸逃出去,又如何面对以逸待劳的官兵?
火,到处都是火,这片古榆树林成了最佳的火葬场。血红色的火焰冲天而起,燃烧了一切,所有的生命在大火中蒸发化作肥料。古榆树林里的农民军太多了,当他们争相逃命时,变的混乱而拥挤,再加上浓烟滚滚,蔓延过来的,大家剧烈的咳嗽着,看不清路,几乎是瞎着眼在逃。
有的人往左,有的人往右,相互踩踏,很快就发生了自相残杀的事情。浓烟滚滚中,一名壮汉凶恶的挥舞着鬼头刀,大骂道:“滚开,都给老子滚开,别挡着路。”
“你滚开,那边是火,还往那跑”对方哪里肯让,双方都觉得自己选的方向是对的,一言不合,为了求生,便开始厮杀起来。大火吞噬,无助的人自相残杀,惨叫声,怒骂声,甚至还有失魂落魄的狂笑声。这片天地乱了,这片林子疯了,这里的大地满是血与火。
一个少年蹲在地上瑟瑟发抖,他无助的哭着,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没人可怜他,有人将他带倒在地,很快更多的人踩过来,当大火蔓延过来时,他已经成了一具死尸。
而在另一边,逆风而行的孙可望所部,同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闯过大火最猛烈地地带,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一路闯过来,不知道躲过多少折断的树,不知遇到多少次危险,好在闯过来了。四处张望一番,孙可望只觉得心口发疼,来时三千余名追随者,闯过来,仅剩下一千多人。要么被烧死了,要么在浓烟区喘不过气来窒息而死。
此时,孙可望手里拿着一块破布,上边传来浓浓的尿骚味儿。为了活下来,孙可望把积攒的所有尿液全憋了出来,靠着用尿浸泡过的破布,才没被浓烟熏死。
衣服破破烂烂,脸上黑不溜秋,好多地方都有烫伤烧伤。大火还在向北边蔓延,依稀的还可以听到远处的惨叫声。
黑色灰尘下,孙可望的脸色变得狰狞而恐惧。完了,全完了,这一场火,最后还能活下来几个人?此时,别说孙可望,便是精明无比的刘文秀也同样升起一股浓浓的恐惧感。那种害怕,已经渗到了骨子里。
活阎王,真的是太可怕了,两万多大军,一个照面,还没来得及对面厮杀,便被一场大火收去大半。试问,这世上还有别活阎王更恨的人么?这世上,似乎没有活阎王不敢干的事情。当初银州关城头,那个耿仲明就放了火,这次,又是火。
耿仲明很可怕,可是活阎王更可怕,没有活阎王的允许,耿仲明敢做下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
官兵剿匪,却从未用过如此手段,说到底,所谓的流寇不是异族鞑子,大多是一些活不下去的流民。正因为如此,朝廷以往剿匪,怀柔为主,打败了流寇也很少发生大屠杀的事情。可是铁墨的出现,打破了这个不成为的规矩,铁墨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能赢,什么办法都敢用。放火、断山、放水,也正因为如此,流寇全都怕铁墨。
或许是因为近半年时间,铁墨很少痛下杀手的原因吧,甚至之前镇西卫的时候,还跟张献忠来了一次和平谈判。正因为这样,给了张献忠一个错觉,他暂时遗忘了铁墨的凶狠,竟然有了对常家下手的心思。一切还挺顺利的,但是,随着云府大军到来,一切都变了。
孙可望觉得自己当初真该劝劝张献忠的,惹谁不好惹活阎王,这王八蛋简直是杀人不眨眼,不把人当人看。常胤续那可是活阎王的准岳父,对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