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六年六月,英国本土的资产登记税征缴行动,已经到了最后的扫尾关头。 按照朱靖垣和夏洛特讨论后决定,英国成为大明的藩属国之后,要完成一轮全面的社会改革。 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改革的核心目标,其实就是调整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制度。 俗话说的好啊,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情况下,直接褫夺一个人的资产,无异于杀父夺妻之仇。 所以历史上比较成功的改革,要么就是做出了足够的补偿,要么就是有另外的力量与其抵消了。 或者说是改革推动者有绝对武力压制。 就算是真的有杀父夺妻之恨,不想死的人也只能接受这种结果。 大明在英国的情况就是后者。 这次改革说是改革,其实就是简单粗暴的夺取富裕阶层的资产,大部分给皇帝、国王、朝廷分配。 最后匀一点出来给最底层的困难家庭。 但是在实际执行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公开理由的。 英国借助大明皇子朱迪钚成为了大明的藩属国。 英国的性质完整了一次彻底的转变,英国人的资产需要得在大明朝廷重新登记,才能够继续合法持有和继承。 登记之前,只有原来的英国王室承认,登记之后整个大明都承认。 但是大明不可能无条件给你们登记。 所以总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资产,都需要按照累进比例缴纳资产登记税。 朱靖垣当初承诺,英国本土的改革方案,可以参考东夷国的方案制定,但会进一步的放宽限制。 当初的东夷国人,只能保留一万银钞以下的资产。 相当于朱靖垣前世的一百万人民币。 英国人可以保留架子更高的资产,但是要按照累进税率的方式,一次性缴纳一笔资产登记税。 持有一百银钞以下的资产,不需要缴纳登记税。 一百银钞以上,一万银钞以下部分,缴纳百分之一的登记税。 一万银钞以上,十万银钞以下部分,缴纳百分之十的登记税。 十万银钞以上,一百万银钞以下的部分,缴纳百分之二十的登记税。 一百万银钞以上,一千万银钞以下部分,缴纳百分之五十的登记税。 一千万银钞以上,一亿银钞以下部分,缴纳百分之七十的登记税。 一亿银钞以上部分,缴纳百分之九十的登记税。 累进税率,只用来计算目标范围内的资产,每个阶段单独计算,最终叠加起来缴纳。 不是一个人总资产三亿,就直接收两亿七千万。 而是先收一亿以上部分,也是两亿的百分之九十,也就是一亿八千万。 然后一千万到一亿之间的部分,总共是九千万资产收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六千三百万。 再往下一百万到一千万之前的部分,总共九百万资产收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三百五十万。 这样算完所有阶段全部叠加起来,总共收两亿四千万七百七十万九千零九十九。 好像跟两亿七千万差的也不是很多。 只有一百万银钞以下的家庭,才能保留超过一半的资产。 实际上,对于一亿以上的资产,新朝廷直接收九成的登记税,基本上就是没收的意思。 留下一成都是大明皇帝“心善”。 在美利坚夭折的这个世界,英国就是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 所以英国本土不像那个比较穷困边沿的殷洲殖民地,英国本土有几个拥有一亿银钞以上资产的家族。 其中一部分是地产贵族,一部分是工商业资本家。 大明英国新朝廷的主要目标,就是这些资产数额巨大的贵族和资本家族。 由于英国人是确实拥有大量资产,英国也是通过相对合法的手段,相对主动的加入大明的。 所以不能和泰西大陆其他地方那样,简单粗暴的直接没收全部的资产,同时每个人发一百银钞的现金抵账。 确实需要有一大批人员,根据以前的市场行情清算评估资产,最终按照比例收税。 按照大明真宗桓皇帝朱仲梁在遗产税方面的建议。 对于大地主,直接按照登记税的比例,收取相应比例的土地。 对于工商资本家,按照比例收取股权。 即使是有了这个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