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二人从震惊中恢复了过来,对视了一阵,林巧妮首先打破了沉默道,“哥,叔叔的想法实在是太过惊骇了!”
路飞点了点头,谁说不是呢?
林巧妮继续道,“不过仔细想想,还真是那么个理。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就像现在,收拾个尸体还要哥你亲自动手,若是咱有无穷下属,这些琐事,还用得着自己动手吗?”
路飞暗自腹诽,那还不是你太废了!
他指了指林巧妮大腿上的伤口。
“没什么大碍了,比起吞服尸囊后的痛苦,这都是皮肉伤,倒是哥你,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要拔箭也不知道将箭头折断的!”林巧妮撅着嘴巴说着,一边拉下自己的裤子,一点也不去避嫌。
路飞望去,伤口虽然有些骇人,但已经不流血了,伤口处也早已变成了正常的颜色,显然已无大碍,估计过个一两天,就能行动自如了。
收拾了鲜血,箭矢,路飞将四把弓弩收了起来,以后可能会用得着。
再看餐桌时,餐桌上已经摆放了许多吃的,还有一瓶红酒,两只高脚杯。
“哥,今天叔叔和我都成了进化者,算不算双喜临门,咱得庆祝一下!”放下东西后,便拉着路飞坐在了餐桌边,并开了红酒,给路飞也倒满了。
“草,还双喜临门呢?老子今天两次差点死了,嗯,试着喝喝酒,看丧尸的尸体能不能兜住?你倒是会享受,这红酒可是我老子珍藏的,好几万一瓶呢!”
路飞暗自腹诽着,端起酒杯和林巧妮碰了一下。
酒杯发出清脆的声音。
路飞牛饮了起来!他主要是看看,自己能不能消化红酒。
红酒入口无味,什么味道都没有,就连喝水的感觉都没有,没有味觉啊。
顿了一阵,也没有出现肚子疼或者中毒的迹象。
这时,林巧妮又递过来一根火腿问道,“哥,你要吃点吗?”
路飞摇摇头,n早以前,他就试过,对熟食没有任何兴趣,任何熟食都难以下咽,如同嚼蜡,自己还是不去恶心自己了。
林巧妮见状,自己拆开后,咬了口再问道,“哥,那你吃什么啊?不会每天出去都在吃人吧?”
路飞摇了摇头。
“那不吃东西你不会饿死吗?”
路飞取来手机写道,“要是丧尸能饿死,那过个一两年,人类被吃光,丧尸也饿死了,你觉得可能吗?”
“好像不可能!”
林巧妮继续吃东西了。
路飞则是端着酒杯,摇着酒杯里的红酒,陷入了沉思。
父亲的话给了他极大的震撼,几乎颠覆了他这近一个月以来即定的战略方向。
原本他以为只要小心的苟着,闷声发大财就好,但现在想想,确实不行。
自己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效率都很低,若再一味的小心、逃避,那变强的速度就更慢了,根本无法跟随末日的步伐,差距终究会拉大,到时候,无处不在的危机会让你寸步难行。
确实应该向父亲学习了,培养自己的势力,让自己永远站在进化的最顶端。
想想,苟确实有很多种苟法!
雄狮,会静静的藏身于草原之中,等待母狮将猎物追杀的精疲力尽后,突然奋起,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猛虎,亦会趴在暗处,寻找最佳的出击时刻。
蚂蚁,也有种说法叫如同蝼蚁般苟活。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路飞觉得,自己以前那种小隐思想是该摈弃了,甚至连中隐思想亦如是,大隐才是王道。
只有掌握了至高的权力,才能做到从容的苟着。
想明白了这些后,路飞又再次考虑了自己的身份。
虽然身体是丧尸,但又拥有以前人类的全部思维。
站在丧尸角度,自己应该深刻贯彻丧尸的使命,以人为食,杀光所有人类。
但拥有人类思维的自己,又不愿人类灭绝,也不想去吃活人血肉。
与人类为敌或者与丧尸为敌,对他来说貌似都可以称之为同类相残。
自从变为丧尸后,他的内心就如此矛盾着。
但现在想想,路飞又暗骂自己迂腐。
他想到了末日一开始被活人针对,被活人暗算,被丧尸狗袭击,被爬行者盯上,到现在又被活人围攻。
人类与他为敌过,丧尸也与他为敌过,说不得今后还有更多的生物与自己为敌。
那么,人类也罢,丧尸也罢,其他任何东东也罢,只要谁与自己为敌,就是自己的敌人。
反之,若是不与自己为敌,那便不去理会,也不用赶尽杀绝。
想着他又望了望埋头海吃的林巧妮,便如同她,自己救了她,她对自己没有敌意,那便带在身边养着吧!养肥了咳咳,我